OVERSEAS INFORMATION
聚焦行业焦点,了解最新行业资讯,掌握行业动态
新京报讯 (记者寇德娜)8月11日,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消息,重庆市发布《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》(简称“《通知》”),共有7项举措,涉及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,租购并举助力解决新市民、青年人住房问题等方面。
在进一步加大租房自住支持力度方面,《通知》规定,缴存人家庭在重庆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,中心城区缴存人提取额度提高至每人1800元/月,夫妻双方为3600元/月;中心城区以外区县缴存人提取额度提高至每人1500元/月,夫妻双方为3000元/月。
与此同时,《通知》明确,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缴存人家庭,符合重庆市住房租赁提取政策,申请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,中心城区缴存人提取额度提高至每人2700元/月,夫妻双方为5400元/月;中心城区以外区县缴存人提取额度提高至每人2250元/月,夫妻双方为4500元/月。
值得注意的是,对于放宽公积金使用范围,《通知》提到,缴存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后,即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,由以前的“先付后取”优化调整为“即取即付”。
此外,《通知》提出,符合重庆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相关规定,对拥有产权的老旧小区自住住房加装电梯的,提取范围放宽至本人、配偶、子女以及本人与配偶双方的父母。
邮箱:
admin@acreny.us
联系电话:
+212-653-8880
中国广州地址:
广州市海珠区琶洲蟠龙新街3号(琶洲新村11栋)1503
美国纽约地址:
28-07 Jackson Ave,5th FL,Long Island City,NY 11101
中国北京地址:
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77号华贸中心三号楼11层
Copyright 2023 广州惠和营销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号:粤ICP备2023096173号 技术支持:小狐科技
立即联系我们
联系电话:+212-653-8880
邮箱:admin@acreny.us